交警进校园 话交通安全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护能力,3月28日,贵阳为明学校邀请到乌当区交警队陈警官,为全校师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
陈警官通过讲解违反交通规则的危害,劝导同学们在上学、放学和日常生活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坚决摒弃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鼓励大家把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做同学、家人的榜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守护者,从我做起,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公安部曾正式向社会公布八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中小学生应掌握、或在生活中应注意这一些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希望同学们牢记一首歌《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的教训。从小养成尊纪守法的好习惯,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劳动。服从指挥,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我们青少年都要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确保道路上良好的交通秩序。
一、自行车使用常识。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当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以下几条安全骑车规则。
- 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就尽量靠右边行驶,最好去路边边缘线1.5米以内。
- 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以内,不得超越停止线,严禁越线闯红灯。
- 在大中城市市区或繁华道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同学们,希望你们按照要求,不到12周岁的,不骑自行车,年满12周岁要骑自行车的。也希望你们经常请父母对自行(车检查修理,确保它们处于良好状态,并牢记以上行车规则。)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左转弯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前后有来往车辆时突然猛拐,争道抢行。
二、乘坐公交车必须了解社会公德和掌握应有的乘车常识
1.乘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等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
2.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这些物品容易因受热挤压或意外情况起火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坏。
3.机动车在行驶中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
4.不得搭乘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超速车。
你们要记住,在这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我们需要的不是英勇无畏的斗士,而要做诚实守规矩的公民。
三、爱护公路和交通安全设施
我们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新世纪的接班人,不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而且要做护保护公路及其设施的好少年。
1.保护道路上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要跨跳灯,钻翻越人行道护栏和车行道护栏,不要在护栏上已做或晾晒衣物等。
2.道路上的交通标志都是为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服务等,不得推姚班差,发现有人损坏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使之得以保护和修理。
3.不与同学在公路上斗倒,不像行驶中的车辆、弹弓或投掷杂物,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马路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事项
1.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一米处以内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2.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是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通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奔跑。
3.放学后应尽快尽早回家,不要单独走偏僻的小路,同学之间要互相结伴而行,到家后要记得与家长打招呼。
五、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同学们在遇到事故现场时,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应当保持理智。要利用现场附近的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迅速拨打122、110、120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报警。在交通民警未到之前,要帮助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好现场交通。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等情况。遇见肇事者逃逸应尽可能记下肇事车辆车牌号码。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这生命之花。愿我们都能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痛,珍爱生命。
红灯短暂,生命无限。同学们,为了我们的生命之花永远绽放,为了让所有的家庭幸福美满,让我们把“交通安全”四个字永记心间!让我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驶,安全驾乘,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