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2月26日,市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宝泉要求全市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各学校,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部署和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真正在教育系统形成有利于激发创造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进一步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会议由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励军主持。市人事局对会议召开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副局长尹耀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印发了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联合行文的《深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贤德宣读了《深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详见第三版),副局长唐海海出席会议。
张宝泉在讲话中指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继今年上半年全市事业单位改革之后,教育系统又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要改革。推进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的实际行动,是革除现行教育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积弊、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教育事业单位自身发展、创新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为保证改革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协调小组和市人事局的具体指导与支持下,市教育局先后经过三个阶段的充分酝酿、认真准备,现在推出的《深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充分考虑和突出了教育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充分照顾到了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得到全系统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和广大教职工的拥护,已经达到思想认识的高度统一,改革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全文见第二版)。
这次改革,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以职位分类为基础,以实行聘用聘任制和雇用制为重点,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育单位活力为核心,以“以教为本”为出发点、落脚点,建立机制健全,功能完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范围包括市、区教育系统所属教学事业单位及其在编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非教学事业单位及非教育系统的教学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改革坚持教师享有《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的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的原则。改革进度安排,是从动员大会开始启动,2007年秋季结束。2007年3月底前,完成人员聘用(聘任)和雇用,9月开始,市、区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区和市属各单位改革开展检查验收。
改革的主要内容,重点就是对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有教职员工实行分类管理,纳入职员制和雇员制管理范畴。一是人员管理实行职位分类管理。就是要建立以事为中心的职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要按照《深圳市职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设置职位,明确不同职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编制好各职位的职位说明书,为人员聘用、考核、培训以及工资分配等提供科学依据。二是用人实行聘用聘任制。就是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和聘任协议书,确定单位和职员的用人关系,明确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实现教育事业单位用人的契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这一制度将成为我市教育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三是完善和畅通人员能进能出机制。在坚持原来公开招聘制度的基础上,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新的规定,新进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时要逐步建立分流人员安置和合同解除机制。四是实行职位绩效工资制。职员实际工资分配与其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原档案工资脱钩,在职位分类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实行以职位和业绩为核心的工资分配模式,探索教育事业单位在确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制定本单位的分配办法,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尹耀棠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教育系统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他在分析和把握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走向的基础上,对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特点、亮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系统阐释,并对推进工作提出“综合配套、整体推进,以人为本、稳步推进”的原则要求,要通过改革让广大教职员工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切身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会议强调,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要迅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严格遵守纪律,按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广大干部、教职工要深刻领会改革精神,服从大局,自觉支持和参与改革。为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指导小组,张宝泉同志任组长,黄励军、陈贤德同志任副组长,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市教育局办公室、高教处、基教处、职成教处负责人和各区教育局局长任成员。协调指导小组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指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上级改革协调指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市教育局还将于近期举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培训班。
市、区教育局和区人事局有关处(科)室负责人,教育系统各公办学校和非教学事业单位负责人、人事专干共1200多人参加会议。(周仕清)